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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廉政透明委員會委員之一的楊實秋,日前上三立新聞臺政論性節目《新臺灣加油》大爆《中廣》交易案的內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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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年因行政院「遏制匪波」政策而發照的《中廣音樂網》,在該政策結束後卻還是繼續放送。 |
一再拖延收回《中廣音樂網》與《中廣寶島網》的執照
時任中國廣播公司副總經理李建榮當時表示:「今年(西元2004年)08月中旬,在中國中央人民廣播電臺成立五十週年的慶祝會上,特別強調要執行中共總書記胡錦濤所要求的,中國對臺廣播要進行三貼近的政策:入島、入戶、入腦。」以此表達對行政院新聞局將收回《中廣音樂網》與《中廣寶島網》執照的反彈。
西元2007年06月11日,中華民國交通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部分媒體有關行政院函請NCC限期改正事項之報導未符事實,NCC特予澄清以正視聽〉為標題,曾再度提到有關《中廣音樂網》與《中廣寶島網》的執照案,而當時的內容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民國95年12月08日廢止行政院新聞局前對中國廣播公司之相關處分附款,但仍確實執行回收該等廣播網頻率之處分主旨,並無違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並不因廢止原附款而停止執行應辦事項,《中廣寶島網》頻率將依原新聞局與中國廣播公司之約定,於數位廣播第1期建設完成取得數位廣播執照後無條件繳回;《中廣音樂網》頻率之收回部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則依循行政院民國93年之政策規劃,在民國96年01月11日第135次委員會議決議,《中廣音樂網》頻率收回事宜將與其他配合執行遏制匪波任務之公、民營電臺作一致性之規劃。」
據西元2007年02月14日《東森新聞報》以〈政院要求速收回中廣兩頻道! NCC:寶島網最快年底繳回〉為標題的報導內文指出:「《中廣》因當時換照新聞局的5項附款提出訴訟,廣電事業主管機關轉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未在民國95年06月30日收回頻道,而是與《中廣》達成和解,並同意《中廣音樂網》執照延長至民國99年06月30日。」而當時的其中一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表示:「這是過去新聞局未執行才拖延至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是根據民國95年06月新修正公佈的《廣播電視法》第12條,將執照效期由2年延長為6年,因此原行政處分並含附款的期限也跟著延長至6年,才核准《中廣音樂網》延長執照至民國99年。」
另外,該報導也真的對《中廣寶島網》部分進行調查,報導內文指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其中一位委員強調,行政院新聞局於民國93年公告第一梯次數位廣播頻率開放申請規定中,要求《中廣》於數位廣播第一期建設完成且開始營運前繳回寶島網頻率,《中廣》也承諾要繳回,但這要視《中廣》建置速度而定,最快今年年底可以完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也沒有改變新聞局當初的決議。」但至今,這兩個頻道執照依舊未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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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權轉讓及負責人變更討論案〉決議是要中國廣播公司自西元2007年起2年內辦理上櫃、上市,但卻一直拖到今年(西元2015年)06月24日才正式上櫃,但還是未上市。 |
中國廣播公司直到今年才登興櫃股票
在西元2007年02月16日的國家通訊委員會第145次委員會會議紀錄臨時動議中,第一案處理的便是〈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權轉讓及負責人變更討論案〉,該決議中第三點提到:「基於公司治理觀點,有影響力之廣播公司應朝資本大眾化方向轉型,《中廣》公司應於2年內辦理股票上櫃、上市,使社會大眾得持有其股份參與經營。」但中國廣播公司一直到今年(西元2015年)06月24日才登興櫃股票,參考價新臺幣14.46元。
所謂興櫃股票就是投資人在作交易時,可直接與推薦券商議價交易,或者為推薦證券商先行報價,在投資人參考其報價後,透過證券經紀商與推薦券商議價交易,且無漲跌停幅度限制。中華民國並不像美利堅合眾國一樣是集中市場,而是店頭市場是指證券在證券商的營業櫃檯以議價方式進行的交易行為,它又被稱為「櫃檯買賣」。因此,店頭市場也被稱為櫃檯買賣市場。
然而,西元2010年08月27日於立法院群賢樓7樓禮堂舉辦的《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分割減資案》聽證會上,中國廣播公司董事長趙少康曾對此表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要求中國廣播公司必須要上櫃、上市,希望把媒體的所有權大眾化。要上櫃、上市,以《中廣》目前的財務狀況是不可能的。因為《中廣》有一大堆的資產,幾十億的資產,每年廣播的收益只有那麼一點點。」另外他也提到:「又在打官司,交通部要告,這個有爭議的土地佔的比例非常高,一旦打輸了,土地要交出去的時候,《中廣》的財務狀況立刻就會有很大的變動。」也因此在當年直接就直接強硬否決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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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為中國國民黨黨員及新黨全國委員會召集人的趙少康,在政治立場上是明顯傾向於兩岸統一的論述及主張。 |
《財訊月刊》:中國廣播公司光租頻道就有新臺幣千萬起跳
西元2007年10月出刊的《財訊月刊》有一篇標題為〈「廣播新霸王」趙少康,他從沒離開過「政治」 〉的報導,內文曾提到:「針對《中廣寶島網》及《中廣音樂網》頻道究竟何時該收回的爭議-當年核配給《中廣》執行「遏制匪播」政策,行政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中廣》至今各執一辭,採『拖』字訣對中廣最有利。據知情人士估算,過去《中廣》光是當『房東』把頻道租出去,《中廣寶島網》1個月便約可進帳1000萬元,《中廣音樂網》1年則少說有6000萬元收入,『這些頻道都是生財工具耶!政府怎可以放任不積極作為?』這位人士認為,《中廣》早年因中國國民黨獨占政策,占有高達全臺三分之一的廣播頻道,不計業外的話:『誰來做《中廣》,誰都會賺錢 -去年營業額高達新臺幣6億多,未來就算過不了戶,趙少康還是立於不敗之地,還是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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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少康在第一次接任中國廣播公司董事長時,因當時的中華民國經濟部不核准負責人變更登記,讓他一度請辭董事長及總經理,退出《中廣》的經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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